小玲最近剛剛開始了自己的創(chuàng)業(yè)公司,經營的是一家互聯(lián)網技術公司,雖然這幾年行業(yè)發(fā)展較快,為了給自己帶來更多的資金支持,小玲決定將公司的一部分利潤通過分紅的方式發(fā)放給股東,然而在處理這件事時,小玲遇到了一個問題,她不清楚不同股東類型在分紅時需要繳納多少稅,于是昨天來我這邊和我聊了一下。
個人股東從公司取得的股息和紅利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,根據(jù)相關稅法規(guī)定,個人股東獲得的股息、紅利所得應按照20%的比例稅率繳納稅款。

這條規(guī)定適用于中國境內的自然人股東,不同于企業(yè)股東,個人股東的稅務處理更為直接。
可能也會存在例外,比如對于那些長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東,稅務處理有所不同,如果個人持股超過1年,那么從上市公司獲得的股息和紅利所得將享受稅收優(yōu)惠,暫時免征個人所得稅,若持股時間在1個月以內,則其股息紅利所得需全額納稅,如果持股時間介于1個月至1年之間,那么股息紅利所得按50%的比例計入應納稅額。

如果股東是法人,即其他公司,那么情況會稍微復雜一些,通常情況下,法人股東從另一家公司獲得的股息和紅利所得是免稅的,這是因為企業(yè)已經為這些利潤繳納過了企業(yè)所得稅,當這些利潤分配給法人股東時,就不需要再次繳納稅款。

不過,免稅待遇并非適用于所有情況,如果法人股東持有的是上市公司股票,并且持股時間不滿12個月,那么股息紅利所得就不能享受免稅待遇。
這里的關鍵點是12個月的持有期要求,如果法人股東符合這一要求,那么就可以享受免稅待遇,否則就需要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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